泉林纸业欠我们九个月工资。我们做什么呢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追加赔偿。赔偿标准为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提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记录,投诉人签字。投诉时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
投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事项。
二、以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还想维持劳动关系,可以只要求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2份);证据清单及相应证据材料(2份),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等;身份证复印件(1份)。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写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录在案,并告知对方。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发放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产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