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招聘计划说明

#中考#简介考试网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2022年招考计划说明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了解招生政策,合理选择志愿,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学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考〔2022〕9号)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考〔2022〕3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编制了。本章详细讲解招生的政策法规和办法,详细公布各校的招生计划。请仔细阅读,结合自身情况科学选择志愿学校。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一)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初三年级学生。

(2)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18周岁以下(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学生。

(3)随点而动的孩子。

(四)无本市正式户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初三年级学生,可报考相应学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1)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北京市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2)经国台办认定的“台湾同胞子女”的考生;

(3)具有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入职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1 12 31)的有博士后子女的考生;

(4)经解放军有关政治部门认定的“随军子女”考生;

(5)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1 65438+2月31)子女的考生;

(6)父亲(或母亲)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7)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被首钢矿业公司认定为河北省户籍的“职工子女”考生,可报考从石景山区、首钢技师学院、黄庄职业高中招收的普通高中。

3.被中国化工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为“华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且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中专、职高、五年制高职、技校。

(五)符合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62号[2012])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考生,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六)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含在校生)不得报考。

二、应用方法

本市初中学生在学籍所在初中报考。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区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一个。回户籍的考生,如果参加面向全市的市区学校特长生招生,必须属于市区或郊区。

具有外省市正式户籍的在校生和往届学生,在本市升学时,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成绩公布。

2022年继续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考试与中考相结合。

(一)考试科目及分数

2022年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为主,不断提高命题质量。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考试、分区阅卷”的办法进行。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文化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制定评分标准和细则。

语文试卷总分100,数学试卷总分100,外语总分100(试卷60分,听说40分)。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进行,与笔试分开,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含开放式科学实践活动10)、化学(含开放式科学实践活动10)、生物(含开放式科学实践活动10)、道德与法治(含社会综合实践活动10)、历史(含社会综合实践活动10)。

体育与健康科目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考试10分。

(2)录取总分的构成

中考总成绩(以下简称“录取总成绩”)为660分(不含加减分),计入总成绩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以高分入选。

(三)考试时间

英语听说考试:2021 12 18。

2022年3月26日

体育野外考试:6月

文化考试:

(四)公布结果的时间

英语听说考试成绩:1,12,21四月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5438年7月5日+02:00。

第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6日8:30-7月5日1-17:00,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www.bjeea.cn)网站填报志愿。

(一)提前招生

1.高端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培养计划招生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且录取总分须达到490分的考生,可报考高端技能技术人才直通项目(以下简称“直通项目”)。

通过项目提前招生* * *设置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

报考需要专业加试的通过项目的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和《北京市2022年高级中学招生体检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在规定时间按招生学校要求进行专业加试,经加试合格后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2.项目外的其他学校会提前招生。

参加直通项目以外的其他学校提前招生的考生,不需要在网上填报提前招生志愿。考生须在加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报告单》和《体检表》,在规定时间按招生学校要求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完成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通过专业测试的学校中确定1所学校,并向拟录取学校提供《北京市2022年高级中学提前招生登记表》(招生学校提供)和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字的《成绩单》,作为报考学校的依据。

提前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和进行专业测试的日期为7月6日-9日,“特别说明”栏不再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特别说明”栏公布的内容或学校要求为准。

(2)学校招生名额。

学校招生包括市级统筹和学校招生。* * *志愿8个,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连续三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市级统筹和学校招生。往年、回户籍、外省回京考生不能参加市级统筹和学校招生。

录取总分570分,综合素质评价为B的考生,可填报市级统筹和学校就读相关志愿。

(三)统一招生

统招* * *有八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两个专业。

通过项目申请统招的考生必须具有本市正式户籍,录取总分必须达到490分,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经批准参加专业加试的统一招生学校(专业)于7月6日至9日参加“加试”,“专项说明”一栏不另行标注。特殊情况下,以“特殊说明”栏公布的内容或学校要求为准。

参加统招专业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在入学考试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报到证》和《体检表》,在规定时间按招生学校要求参加入学考试。只有通过入学考试的人才能填报相应的志愿。

(4)特殊说明

必须填写统招首选的学校(专业):

1.符合市级三好学生、集训队员、我校直管生、集团直管生条件的考生,须在统招第一专业栏填写学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班专业,方可录取为本校直管生。

2.体育、艺术、科技类专业的学生经考试合格后,录取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科技示范学校,学校招收的普通班专业填写在统招第一专业栏,作为特长生录取到学校。

3.符合宏志生条件的考生须填报北京市宏志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大禹中学宏志班、北京市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延庆区第二中学宏志班作为统一招生的第一专业。如果想报考上述两个或两个学校的宏志班,必须从统招第一志愿开始连续填表。考生须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弘之声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监二〔2022〕6号)取得资格后方可进入考试。

4.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北京二中、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北京二十七中的考生,必须填报上述学校的专业作为统招的第一选择(北京二十七中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选择);以外交人员局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的考生,必须填报外交人员局子女学校的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的第一专业。

5.报考“专升本”“特长生”等学校的考生,必须在统招生第一专业栏填写该类考生对应的专业,然后才能以该类专业被该校录取。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政策

(一)参加招考的考生均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学生,可直接升入我校高中。

(三)加分和优惠录取规定:

1.烈士子女入学时加20分照顾;通过加10分照顾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人员;对归侨(侨眷)子女考生、台湾省省籍考生和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转入本市就读小学中等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予以照顾。

2.根据《北京警备区政治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65 438+03]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实行加分政策。

3.根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鄂发[2065 438+09]32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实行加分政策。

4.驻外使领馆现职人员子女(初中回国)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如果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已享受加分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外使领馆现职工作人员子女,在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不再享受优先录取权。

6.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信息将于5月25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4)扣除往届学生5分后录取。

(5)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将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给普通初中。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校额政策,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通过培养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通知》(京教职成〔2022〕5号)精神,贯通项目类别分为高级贯通和高级贯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0分。

(七)五年制高职院校,前三年招收的学生实行中等专业学校管理办法,不接收转学生;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在四至五年级实施。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并考核合格的,可以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五年学习任务并经考试合格者,可获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入学后,前三个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收费标准缴纳费用;四至五年级按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收费标准缴纳。

(八)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教综[2012]3号)精神,市教委确定的中高职衔接试点学校招收的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可按班制参加相应高职院校(列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自主组织的过渡考试,淘汰率一般。

(九)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联关于修订实施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奖学金政策的通知》(蔡京教育[2065 438+02]3118号)精神,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十)已在普通高中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入学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录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成绩,不提供小分查询,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和其他招生。

六、录取方式

2022年北京市高级中学招生分为提前招生、学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

(1)提前录取

提前招生分为直通项目提前招生和直通项目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

突破项目录取是根据招生学校的各类突破计划,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直通项目的录取在其他提前招生学校之前进行。通过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后续录取方式。

直通项目以外的其他提前招生方式,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录取总分和专业测试成绩,以及各专业确定的录取原则和标准。

(2)学校的学位分配

向学校录取学额包括市级统筹和向学校录取学额,在提前招生之后、统一招生之前进行。

市级统筹录取是根据优质高中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分配的市级统筹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生自愿的顺序录取。

向学校录取学额采取校内选拔的方式,根据优质高中学额向学校的计划和初中分配的学额数量,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考生自愿的顺序进行。

(三)统一招生

统招录取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生自愿的顺序录取。

统招阶段未满的学校可申请志愿招录,学校(专业)录取条件、范围、录取方式与统招相同。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不能再组织加试。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参加志愿招募和录取的学校、专业和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填报有加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需通过加试。志愿征集* * *共有6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录取是根据学校的志愿招收计划,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及考生的志愿顺序。

(四)录取总成绩相同。

在招录过程中,录取总分相同的,按以下原则录取: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不享受加分的驻外使领馆现职工作人员优先录取;然后依次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计入录取总分的其他四门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四个成绩还是一样,就按照随机数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七、考生体检

(一)参加招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区组织的体检。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12号)精神,不进行中考体检,招生学校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录取。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仔细阅读“特别说明”和“体检限制的专业”一栏中公布的对考生身体的特殊要求(见志愿填报页面),根据自己的实际身体情况选择填报志愿。

八。相关解释

(1)招生学校代码由六位数字组成,左起第一位数字为学校类别代码:“1”代表示范性普通高中,“2”代表普通高中,“4”代表中等专业学校,“5”代表技工学校(技校),“6”代表职业高中,“8”代表高等学校。学校代码前带“T”的学校是提前招生学校。

(2)在统招部分,如果“招生地区及人数”一栏标有“√”符号,表示该专业在本地区招生。本专业所有带“√”号的招生人数之和等于本专业“总”栏公布的人数。凡标有“(居住地)”的标志,表示本专业或本专业录取的所有考生均住宿在本区域。

(3)统招部分,普通高中“特长生”一栏中所列数字为“专项说明”一栏中招收本专业各类特长生计划数之和。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目公布的内容为准。

(4)“特别说明”栏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郊区是指门头沟区、燕山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和经济开发区。

(五)在市级统筹中,除“特别说明”一栏对住宿作出特别说明的学校外,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可在入学后申请住宿。

(六)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费借读费标准的通知》(京教(R)字[2000]254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职业高中按照普通高中标准收费。其他学校(专业)的学费标准在各学校(专业)“专项说明”一栏注明。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请在考前咨询招生学校。

(7)提前招生项目和统招中“是否参加考试”一栏中标注为“是”的学校(专业)必须参加专业考试。

(八)各区、各招生学校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的招生花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学校将在学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审核,不符合入学条件或程序者,经审批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9)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

(十)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