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包头上山西中学有什么手续?

当事人可参照《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2008)的相关规定,办理学生学籍转移手续。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九条普通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所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内迁移),且户籍已迁入确需转学的居住地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转学、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转学手续须提供转学申请表(附件4)、转学证明、父母转学证明、户籍迁移证明、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报告簿、学籍卡和新生入学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跨省(市)转学的,需提交省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部门确认的成绩证明。

转学手续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除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外,一般不允许中途转学。高三上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休学、处分期间不得转学。

第十条普通高中学生转学遵循普通高中之间同级互转的原则。学生应转入与原学校同级或下级学校,与原学校同年级,不得转入比原学校低一个年级。

第十一条普通高级中学可以允许因学习困难无法随班就读的学生向中等职业学校申请转学,但必须征得转学学校同意,并按中等职业学校隶属关系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二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