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中学招生标准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中学招生标准如下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12区(县级市))的公办小学毕业(含民办小学政府购买的学位)的学生(含经审核的政策性照顾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毕业学校所属区(县级市)入学。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居住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居住证明(产权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建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经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者,按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市)升学办法录取入学。具有本市户籍且毕业于本市民办小学或外地小学的学生,欲就读公办初中的,应向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提出入学申请,按本区(县级市)升学方式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