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学如何向学生收取择校费用?
据了解,在民办学校发展初期,择校费尚不明确。为了鼓励民办学校的发展,东莞暂时允许民办学校按照公办学校的规定向高中生收取择校费。那么,这次为什么要停止收取择校费呢?
“主要是规范和理顺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区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高中生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局长陆表示,民办学校招生要面向全社会,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客观上不存在“择校”。此外,私立学校的收费完全不受公立学校收费标准的限制,而是根据办学成本和获得合理回报来制定其学杂费。这本身就已经是高标准的收费了,没必要再另设项目收费。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防止一些民办学校以低学杂费吸引学生,然后收取高额择校费。
调整只涉及少数学校。
市教育局副局长金海表示,目前还没有统计出通知涉及的民办学校范围,但从通知内容来看,只有光明、东华等几所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会改收费。此前,大部分民办学校为了吸引生源,不再收取择校费。
光明中学校长秘书王介绍,今年5月,物价局发布的学生择校收费标准为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东方明珠学校、东关中学松山湖学校2.8万元,群英学校、石龙中学、昌平中学2万元,万江中学、虎门中学1.6万元。对于通知下发后光明中学将如何调整收费标准,他表示将根据物价部门和教育局的文件制定。
至于通过各种方式挖掘好学生,企石镇一所民办学校的校长说,民办学校要生存发展,有好校长好老师没用,也有好学生。所以他们只能想办法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好学生,择校费早就不在择校费的考虑之内了。
民办学校收费缺乏“封顶”
根据此次物价局发布的《关于民办学校择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办学校取消择校费后,原有学杂费难以补偿办学成本的,可以按照补偿教育培养成本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因素的原则,重新制定学杂费标准,报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对此,鲁表示,既然允许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受限制,且远高于公办学校,如果原来收取的费用不足以补偿办学成本,就应该通过调整学杂费标准来调整。只要理由充分,物价局都会批准,不得以“择校”的名义另行收取择校费。
卢说,由于国家“获取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尚未出台,各地物价部门在审查价格、核定收费时,也没有掌握这个“度”的依据,所以民办学校发的收费标准基本都是“凡报必批”。因此,我们建议设定私立学校收费的最高限额,不允许私立学校无限期提高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