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放假请假,假期值班合理吗?
关于中小学: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审批权限:
1.因工作或生病请假的老师要有请假条(医院要有1周以上的诊断书),要在半天内得到中小学班主任或年级领导的批准,1-
业务负责人3天内批准,中心负责人3天以上批准。
2 .工作人员因生病、紧急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代为说明情况处理。
3.产假:由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
(2)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工资;从第1天病假开始,每天扣11-22天,超过23天每天扣20元。
2.
病假量化扣分:住院1天扣0.2分,一类病假1天扣0.2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超过15天的,取消评优资格;学年累计超过30天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假期间,应当在家中或者医院休息,照顾小病或者以请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旦被发现,立即终止病假,免除病假待遇,上班。当年考核后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予以批评教育。拒绝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4.职工复工后不能继续休病假的,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 .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有关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假不满5天的,工资照常发放。从1天请假,累计天数超过6天,每天扣20元。
2.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天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积
7天以上取消评标资格;学年累计超过15天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未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减日常工作,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后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规定日期上班;拒绝复工者,视为旷工。
(4)婚假的有关规定:
1.婚假7天全额支付;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2.寒暑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充婚假。
(5)产假的相关规定:
1.在法律规定的产假期间,女雇员享有全额工资。
2.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90天)(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年满24周岁晚育的,可享受一个半月(45天)的晚育假;产假期间,登记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30天);剖腹产或难产增加半个月(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不扣除节假日。
3.女职工流产的产假按1989末28号令发布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九条执行。即根据手术时怀孕的月份确定休息时间:①怀孕时间不足两个月的,休息20天;(2)怀孕两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休息30天;(3)怀孕时间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的,休息四十二天;(4)怀孕七个月以上,休息90天。
4.产假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6)丧假的有关规定:
(1)丧假是指员工死亡时,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享受的假期。丧假5天,工资照发。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7)迟到早退的相关规定:
1.在规定时间迟到,即迟到一次,早退,即早退一次。学期内迟到或早退6次不予办理。
2.不跟领导请假,擅离职守两个班以上,就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任期超过规定次数,迟到早退扣0.1分:1天,每超过3次,按事假1天计算,未超过则按旷工1天计算。早退半天扣0.3分。
(8)关于矿工的相关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属旷工:①擅离职守或擅离职守者;②擅离职守半天以上(含半天);(3)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续假或未经允许逾期不归者;(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⑤以欺骗手段请假或请事假者。
2.学年旷课1天。当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奖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计算旷工期间,从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旷工一方离开学校之日起计算;每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
4.矿工工作量化扣分:无故每班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