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淮南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淮南市2015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淮教〔2065 438+05〕1号)

凤台县、区教育局,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育厅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巩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成果为目标,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稳步推进招考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多元发展。

二、工作原理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秩序。

(二)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

(3)坚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普通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三、招生计划

?积极优化高中教育结构,适当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可持续发展。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1860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0100人,确保全市初中毕业生比例达到96%以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201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5秋季起,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

四、初中毕业考试

(1)报名。中考报名由市班昭组织实施,各县(区)班昭和初中具体负责。中考报名仍与考生报名数据库和毕业生学籍数据库相衔接,具体按照淮南市招生办关于2015初中毕业考试报名的要求执行。考生的报名资格、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政策加分项目应在学校公示,初中学校对考生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从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李冲回族乡转到八公山区的李冲回民中学、大山中学、民办大支中学的考生报名仍由凤台县的学校办理。

(2)志愿填报。填报志愿的时间是中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志愿卡”应由考生本人填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得更改考生志愿。考生志愿卡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各县区招办和初中学校有义务向考生如实宣传志愿填报政策。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五批:第一批志愿提前填报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国际班,第一批志愿填报省级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丰台一中,第二批志愿填报省级示范高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 以及第三批志愿填报市示范性高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一中同一批次志愿学校不得同时填报。 录取按学生意愿依次录取,即如果考生填报的一批志愿未被录取,则录取下一批志愿。

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国际班和普通高中特长生(含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创新教育班)的招生属于提前自主招生。参加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国际班招生的考生,必须在志愿卡上填写其中一所学校的国际班志愿。参加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的考生,须提前按照预录取学校在志愿卡上填写志愿学校。如不一致,以参加特长生招生学校的志愿为准。复读生不得报考省市级示范高中。考生可以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时填报职校志愿。

(3)考试。初中毕业考试成绩既是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高中招收新生的主要依据。

1.考试科目及分数。

(1)省统考命题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数:语文150,数学150,英语150(含听力考试30),思想品德史150,物理化学150。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允许开卷考试,允许带课本等相关资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词典;所有科目都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全市组织的考试科目和项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从今年开始,八年级学生(2016届初中毕业生)地理和生物成绩计入本人中考总成绩,分别为15分。九年级信息技术考试成绩10。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实行计算机操作考试,由市教研室实施。具体办法见《关于印发淮南市2015年信息技术、地理、生物专业毕业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教[2065 438+05]4号)。

体育考试成绩50分,每个学生考3项。规定项目男生1000m跑,女生800m跑。所选项目为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1分钟、篮球运球。考生可选择2项。一经选定,所选项目不得更改,由市教育局德育处负责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分15。考试时,考生随机选择其中一个科目进行考试,由市仪器站负责实施。

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如下:田家庵区、大同区设在淮南一中、淮南二中、淮南四中,谢家集区、八公山区设在淮南五中,潘集区设在淮南二十一中,毛集实验区设在淮南二十八中,凤台县由凤台县安排。

(3)学校考核的科目为音乐、美术(或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各科考试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初中学校自行实施。

2.考试时间。

(1)2015全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六月14上午8:30-11:00

?下午3点-5点?物理和化学

六月15,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3点-5点?意识形态、道德和历史

六月16上午8:30-10:30英语

(二)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相关通知为准。

(3)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考试时间为5月底前,由初中自行安排。

3.考试命题。2015安徽初中毕业考试继续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组织考试。中考命题继续兼顾初中毕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选择性要求。它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重视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体现了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各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5安徽省初中毕业会考大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研室提出,命题应体现上述原则。

4.阅卷。中考评卷由市招办组织,市教研室实施。今年,网上评卷将继续进行。市级教研室应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试卷分析、中考成绩光盘等相关材料报送市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5.考试成绩的呈现和应用。成绩以成绩的形式附在学业考试成绩上,并应用于高中阶段的学校录取。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评价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具体措施见《淮南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津教[2007]17号)。生物和地理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态度和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计入总分,同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实践与创新”和“体育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各初中要按照中考报名顺序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登记,公示无误后及时上报市招办。

(4)政策照顾。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65 438+05〕13号)的有关规定,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只享受一项。各初中负责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经公示后,上报县班昭。经县班昭审核后,将学生名单及公示材料上报市班昭,市班昭审核后方可认定。

有听力障碍的学生(在500赫兹、1000赫兹、2000赫兹和4000赫兹的纯音听力测试中,每只耳朵的平均听力损失等于或大于40分贝)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于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的换算方法如下: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成绩×英语总成绩与笔试成绩之比,考生英语成绩2015 =考生英语笔试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如下: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申请,家长、班主任、英语老师、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区招办审核,统一报市招办审核后方可认定。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和录取

(1)录取原则。坚持全面测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生。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办发放。市招生办加强录取过程监控管理,实行“阳光录取”,邀请高中学校现场观摩网上录取过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录取依据。高中生招生以初中毕业考试、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依据。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普通高中的录取门槛。只有五个维度B(含B)的才能考上省级示范高中,五个维度C(含C)的才能考上市级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

(3)入场顺序。五年制高职、中职、普通高中同时录取。市招生办先根据全市招生计划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先提前招生(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国际班、普通高中特长生),再根据考生意愿分四批录取:

第一批被淮南一中、淮南二中、丰台一中录取;第二批录取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录取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丰台二中;第四批普通高中和普通职业融合班录取。

高中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分别在淮南教育网、录取学校校园网和公告栏、初中公布。考生须在名单公布后5天内到被录取的学校报到,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学籍审批,做到录取与入籍同步。考生一定要密切关注录取结果,及时到校报名。

5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的招录计划由市招办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到所在学校、县招办填报志愿,参加第二次招录。调剂和补录由市招办组织实施。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录取。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申报普通高中学籍。

(4)录取方式。根据各校招生计划、考生意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若末位录取指标对应的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五个维度的高等级考生人数。如仍相同,则按全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包括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班和特长生招生(含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创新教育班)。具体办法见2015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通知。

(6)指标分配。继续实行将省级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给初中的招生办法。省级示范高中(如招收特长生,应在特长生基础上招收)将招生计划的80%作为分配指标(简称80%指标),按七年级入学人数分配到指定区域的初中学校。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可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派位指标资格。在社会报名点报名的毕业生,可享受以报名点为单位的省级示范高中派位政策。淮南市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分配给全市,凤台一中分配给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分配给田家庵区、大同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

省级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分配指标80%分配给指定区域内初中作为基本指标,20%分配给指定区域内省市特色初中作为激励指标,去年中考通过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初中,今年德育示范学校(如有重复,只享受其中一项);凤台一中奖励指标按照凤台县教育局上报的方案进行分配。指标分配详见《关于2015年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的通知》。

享受分配指标的考生不得低于各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控制线。正式录取前,划定控制线,根据各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排列志愿考生,最后一名考生成绩下降30分作为各省示范高中分配的控制线。

原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李冲回族乡的李冲回民中学、大山中学、民办大支中学仍享受凤台县初中、省级示范高中(主要涉及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凤台一中)招生分配政策,按照《关于分配2015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通知》。

各初中要公示省级示范高中分配指标录取名单。

(七)民族初中优惠照顾。民族初中辖区内的省级示范高中,在招生计划内,从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省级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选拔4名学生。

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李冲回民中学照顾少数民族考生政策不变。丰台一中仍在其招生计划中从李冲回民中学少数民族考生中选拔4名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省级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八)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市招生。违反省级示范高中规定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视情节给予处罚;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还将通过中小学网络招生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学籍无法注册等问题的责任由违规责任主体承担。

(9)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其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和批准。只有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跨市招生,且须经市教育局和学生所在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自行录取未参加中考的未报名考生。

(十)淮南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淮南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和中职体育特长生。

第六,职业学校招生

市教育局对全市各类中学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和分流指标,将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初中办学水平和创建特色学校的重要内容。

(一)各县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动员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由省教育厅确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入学审批手续。

(2)我市普通中等教育(不含初中开始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和市发改委联合下达,逐步取消三年制中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普通中专可免试录取(省外师范学校、卫生学校、艺术学校、中专除外);中专招生可根据学校条件、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自主调整三年制中专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或按专业类别招生。

(三)职业中专招生实行“五放开”,即放开招生计划、放开年龄和年级、放开入学考试限制、放开招生时间限制、放开地域限制。

(4)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今年在淮南市职教中心、丰台区职教中心、潘集区职教中心试点职教通融合班招生。详见淮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职业与普通教育班试点招生工作的意见》。

(5)职业学校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开设对口升学班,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输送优质生源;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合作办学,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合作。

(六)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职业学校录取后会根据专业进行两到三个学期的正规专业教育。考试合格后发放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由职业学校负责推荐就业。

(七)职业学校要针对初中毕业生不断减少的情况,做好初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同时千方百计拓宽招生渠道,继续包括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入高中的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七、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各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中学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高度重视报名、志愿填报、考试、阅卷、录取、注册等重要环节,精心组织,加强管理,谨慎操作。各级招生部门和考点要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舞弊行为,确保我市2015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招生部门、招生学校、初中学校和考点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2015中考政策。市招生办将把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报到等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以及中考的政策,特别是今年的新政策变化,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发放给每一位考生。由考生及其家长签字的《回执》交初中学校存档备查,各初中学校将招生政策告知每位考生及其家长。

(3)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坚决杜绝非法招生,切实维护教育形象。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强行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夺生源,不得夸大宣传,不得违规面向学生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有偿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超计划招生的普通高中学生,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严禁普通高中生同城(含县)借书。各初中要跟踪初中毕业生升学情况,9月底前将已进入高中阶段的学生信息上报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报市教育局备案。

(4)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各初中要维护毕业年级正常的教学秩序,严禁提前结束毕业年级课程,砍掉非考试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或让其提前离校,严禁乱编乱印复习资料,加重学生学业负担。各初中不得组织学生到外地参加报名考试,严禁外地高中进入学校宣传或发放宣传品。严禁举办入学培训班和组织入学考试等乱收费行为,严禁教师通过有偿补课、组织集体补课等方式补足学费。严禁片面、歪曲等不当宣传,严禁通过挂横幅、张贴喜讯等方式片面扩大中考成绩。

(五)加强监督检查。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招生期间,开学前后,市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一经查实,对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强迫或误导考生填报志愿、篡改考生志愿、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有偿招生、违规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对违规学校负责人采取约谈、通报违规行为、责令学校加强管理、限期整改、核减或取消该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和分配指标、确定违规招生学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违规招生学校及学校领导班子资格等处罚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电话:6665481。

2015四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