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熟镇发展规划

发展乡镇经济

围绕“三个翻番目标”,大力发展乡镇(社区)经济,提高生产发展水平,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1,提升工业集中区。突出工业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强城镇工业集中区载体建设,增强吸纳能力。原则上,未来新企业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以提高产业集中度。“十一五”期间,工业集中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工业投资年均增长50%以上。到2010年,工业集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镇工业总产值的90%以上,全镇工业集中区工业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

2.发展高效现代农业。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建设设施农业。今年新增设施农业900亩,到2010,新增设施农业7500亩。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到2008年,新增年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3家。加快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到2010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总承包面积的40%以上。大力加强设施品牌战略,提高我镇农产品附加值。到2010,全镇将拥有省级无公害农产品12个,绿色食品6个,有机食品基地2个,培育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5-6个。

3.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农村综合超市,逐步实现农村商业网点连锁化和农民超市化购物。到2008年,在所有3000人以上的村建成1综合服务超市。

4.加强经济薄弱村的改造。区政府实施了新一轮三年帮扶计划,我镇要在薄弱村产业发展、项目引进、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出台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根据计划,今年将有4个家庭脱贫,明年有7个家庭脱贫,其余15个家庭到2008年脱贫。所有经济薄弱村年固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增加农民收入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任务,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充分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切实加快富民进程。

5.实现农民充分就业。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充分就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培训基地,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从今年开始,每年将培训800名农村劳动力,转移1800名农村劳动力。到2010年,转移农村劳动力培训率达到60%以上,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达到80%左右。

6.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落实“六放开”政策,大力弘扬“三创”精神,促进农民创业,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今年新增农村私营企业70家,农民个体工商户180户,到2010年,新增农村私营企业300家以上,农民个体工商户750户。

农村安全项目

建立健全集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农村低保、扶贫为一体的新型农村保障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7.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以制度规范、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农民个人缴费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各类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今年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10达到80%以上。

8、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继续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提高补助标准。今年,群众参与率达到90%以上;到2008年,群众参与率将达到98%以上。

9、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机制。着力完善动态管理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制,认真实施分类投保和全包投保。

10,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低保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重点、临时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扶贫体系。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由临时改为常规,做到一改再改。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供养水平。今年,全镇集中供养水平将达到60%;2010年达到80%以上,集中供养水平要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50%。

康居示范项目

大力实施康居示范工程,加快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11,镇村建设规划全覆盖。加强以城乡规划为主体的空间规划编制,近期实现镇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三年内实现镇村布局和建设规划全覆盖、镇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按照“三个集中”的要求,加快小城镇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12.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集中居住区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农民新建住宅必须全部进入集中居住区。今后原则上实行统一安置政策,不允许自拆自建。今年建成4个农民集中居住点,面积43202平方米;到2010年,每个村都有农民集中居住点,进入集中居住点的农民新建住房比例达到100%。

生态环境工程

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护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走上生态发展道路。

13,以“三清”工作为重点,探索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大力开展以“清洁乡村、清洁水源、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清理村庄沟渠、池塘表面120处,清淤土方165438+万立方米。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实施科学施肥,减少化肥农药在土壤中的残留。到2010,推广面积达到80%以上。今年将建设50个垃圾桶,并逐步配备村(社区)卫生保洁员。到2008年,所有村(社区)都将设立垃圾房,并根据需要配备卫生清洁工。继续开展农村改厕工作。今年,卫生户厕所普及率达到62%,到2008年,卫生户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每个村至少建一座公厕。

14,以“绿色江宁”建设为主导,全面推进绿化工作。今年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000亩。到“十一五”末,全镇新增造林绿化总面积达到1万亩;新建和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2.5万亩,两侧植树4万株;全区沟道林网覆盖率达85%以上,居住区森林覆盖率达35%以上,居住区绿地率达45%以上。

15,以“六清六建”为核心,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六清六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打造优质农村环境。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对居民零散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对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体系;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理保护体系;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的标准体系;清理乱建,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今年将整治7个村,2010前整治所有村。

社会事业工程

大力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努力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新型农村社会发展格局。

16,努力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从今年秋季开始,免除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作业费、信息技术费、社会实践费和体检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免杂费和书本费、在校住宿费或代合伙人补贴住宿费或伙食费)政策;从2008年秋季开始,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将免交书本费。根据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支持工程实施任务,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支持工程”实施任务。“十一五”期间,全镇现有初中全部建成省级示范初中。

17,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设施,将所有村卫生室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服务人数要求和方便农民就医的原则,建立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深入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今年,100%的村达到市级卫生标准,到2010年,乡镇达到市级以上卫生单位,100%的村达到市级卫生标准村,全面实现农村卫生现代化。

18,重点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十一五”期间,该镇创建了10个农村基层文化“四特”项目(特色文化项目、特色文化团队、特色文化家庭、特色文化标兵),今年又创建了3个。实施农村电影数字放映“2131”工程,规范农村文化市场。扩大农村有线电视覆盖面,今年家庭覆盖率达到75%,2010年达到85%。

19,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农村社区载体建设。农村社区办公、活动室面积600多平方米,“一点两站两列五室”。“一点”:即全民健身点;“两站”:即社区服务和社会保障站、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两栏”:即宣传栏和宣传栏;“五室”:警务室、文化(老年)活动室、阅览室、教育培训室、信访调解室。按照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村(社区)应当及时合并整合。

文明新风工程

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提高农民素质,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形成农村文明进步的社会新风尚。

20、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法治江宁合格街道、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认真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提高农村民主建设水平。到2010,法治合格村(社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到2008年,所有村庄都将建成民主管理示范村,村务公开将按季度进行。村民对村务民主管理的满意率和村民对村务重大决策事项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

21,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通过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建设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村。明年将创建1个市级文明村,到2010,达到市级文明村标准的村总数达到50%以上。推进农村科普。今年将新增1个市级科普文明村(社区)。到2008年,全镇建成1个科普活动中心,到201年,30%以上的村(社区)建成市级科普文明村(社区)。到2008年,100户家庭将拥有20多台电脑。

22、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城镇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8%以上。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

23.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村镇”乡风文明。今年全镇安全村镇达标率为40%,每年递增10个百分点,到2008年达到60%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矛盾调解机制,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今年民事纠纷调解率达到98%,调解成功率达到95%。到2010,每万人刑事案件数不超过33起。

示范驱动项目

24、加快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按照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的要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树立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制定激励政策,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示范点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今年建成1个镇级新农村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