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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家长需要注意哪些相关内容?

学籍是指孩子作为学校学生的身份。学籍档案是记录学生求学和成长过程的重要载体。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和各级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学籍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校注册服务纳入系统管理。

拥有学生身份是每个学生的权利。所有在经批准的学校学习的学生都有学生身份。新生入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生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建立或转学学籍,是否“国籍一致”。“国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生无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甚至影响升学。学生离校时,家长应及时通知原学校的学生,以便原学校协助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服务。此外,家长还要核对学生的学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二,当地教育部门能否以学校身份作为学生入学或转学的入学门槛或条件?

学籍的主要作用是记录,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转移或创建新的学籍是注册的后期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将学生是否有既往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入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不得以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学生。

三、学生入学后应如何办理注册手续?

学生入学后,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应通过国家学籍系统转移学籍,实现“一致公民身份”;如果你没有学生身份,你应该创建一个新的学生身份并通过重复检查程序。如遇学籍系统故障或数据传输故障等特殊情况,学校可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业务。线下流程完成后,可以作为拥有连续学籍的计算点。应视学生为学生,享受学生待遇(如参加考试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然后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的转移。最后以学籍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准。

4.更新学籍信息有什么要求?

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基础。更新学籍信息是保证学籍信息准确性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处理问题学生注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吉焦厅[2065 438+05]2号)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生注册信息变更情况。学生家长有义务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学生信息的变化及时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将学生信息的变化告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并在学籍系统中及时更新。

5.学生证号有几种?

学号是学生注册信息的核心要素。学生注册号码是在学生身份证号码的基础上生成的,一人一号,将伴随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学籍编号分为三种:以“G”为前缀的正式学籍编号、以“L”为前缀的临时学籍编号和以“J”为前缀的学籍编号。比较常见的是以“G”为前缀的正式学籍号和以“L”为前缀的临时学籍号。

以“G”为前缀的正式学籍编号:临时学籍编号以“L”为前缀的学生,在通过全国查重和与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后,将被分配以“G”为前缀的正式学籍编号,并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发放。前缀“G”的正式学号为“G+身份证号”,但在学号变更等特殊情况下,两者可以不同。

带前缀“L”的临时学生注册号码:学生首次注册后分配的带前缀“L”的临时学生注册号码。前缀为“L”的学生证号是根据身份证号的编码规则生成的,与身份证号类似,但与身份证号没有对应关系。前缀为“L”的临时学籍编号是学生在获得正式学籍编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与正式学籍编号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学校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要对临时学籍学生一视同仁。

以“J”为前缀的学生注册号码,是为暂时没有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原公民身份证号码不可用的学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获得身份证号后,学生可以申请将自己的学籍编号变更为前缀为“G”的正式学籍编号,但保留原记录。

6.前缀“G”的正式学号和身份证号一定一样吗?

前缀“G”的正式学号是根据身份证号生成的,所以一般来说,两者应该是一致的。之后的学生证号变更会导致不一致。不一致不会影响学生办理任何业务,没有特殊原因不需要申请修改官方学生注册号。特殊情况下,如需修改前缀为“G”的正式学籍编号,需按申请流程重新申请。

7.获得前缀为“G”的正式学籍编号后,可以修改关键信息吗?

“G”字头有性别。获得了前缀为“G”的正式学生注册号码的学生,不能轻易修改自己的学生注册号码。因户籍关键信息变更,确需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关键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修改时,学校学籍管理员要在学籍系统中上传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由县级学籍部门提交至中央数据库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如果没有问题,可以修改。学籍修改的历史信息将随学籍永久保留。

8.获得的“G”字头的官方学号可以删除吗?

原则上不允许删除“G”字头的正式学号。以“G”为前缀的正式学籍编号,经过了全国查重、与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严格的检验,是学生身份的象征。确需删除问题学籍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证明材料报送教育部审核后方可删除。

9.转学、毕业后跨省就读的办理时间有什么要求?

为做好毕业升级工作,学籍系统将于每年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暂停办理转学业务,7月15日零时前发起的转学业务可继续办理。

每年毕业后,跨省教育新业务上线时间限于8月15日0: 00至2月14日24: 00,3月1日0: 00至5月31日24: 00。

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段内,各省也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毕业后的转学时间和跨省就学时间段。在这种情况下,以省规定为准。

十、“出国”、“外校”、“退学”、“开除”身份的学生可以办理转学和跨省升学吗?

为方便群众,学籍系统不仅允许处于在校(休学除外)状态的学生办理转学、跨省就学,还允许处于“出国”、“离校”、“退学”、“开除”状态的学生办理此类业务。转学完成后,学籍不变,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成为学籍。

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在办理转学手续前,必须到原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XI。父母转学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通过学籍系统转学的,家长需要向转学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其中,学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转出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证明学籍信息的真实性;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是父母签字的转学原因说明。

各地学校应不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因为在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业务流程时,已经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审核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因此,除因系统故障离线办理外,不应要求学生家长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

十二、毕业后跨省升学需要注意什么?

为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减少跨省经营纠纷,转入和转出省份的学生及家长应注意以下内容:

学生的跨省流动是客观存在的,必须加以规范和引导。转省要明确外省学生就读和升学的条件和程序,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妥善办理和核实毕业后跨省就读事宜。入学和升学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整体招生政策,不得利用学籍系统抢夺或变相抢夺生源。

转出省份同意接收外省申请的,应当及时办理,不得以接收省份可能违规招生或者学生成绩不符合接收省份要求为由拒绝其申请。

学生家长应提前了解并遵循相关省份的招生管理要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跨省经营纠纷。

十三、毕业生被学校错转后怎么办?

已入学的学生原则上只有在注册下一阶段后才能转入学校,重新成为学生。对于误转学籍者,学籍系统将按照“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增加退档功能,允许区(县)学籍管理部门在毕业半年内将误招学生退回研究生学籍,再由实际录取的学校进行学籍转移。

14.对小学新生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义务教育法》没有明确规定6岁以下儿童是否必须上学。根据其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学生入学政策年龄的具体日期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全国中小学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控制入学截止时间的功能,由省级学校管理部门设置。

15.家长如何反映学籍相关问题?

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办发[2065 438+04]50号),建立了处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妥善处理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涉及省内各市之间的转账和业务办理,必须由省级经办。涉及市内各县之间业务的,由市级统一办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涉及本县校际业务的,由本县办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仅涉及一个学校业务的,由学校或县级负责处理并公布处理方式和电话。只有涉及省份的才需要提交教育部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