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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丰(法国)

人类所取得的最崇高的征服就是征服这匹英勇的野生动物——马。它分享战场的辛劳,分享与人战斗的荣耀;它和它的主人一样,有着大无畏的精神,面对危机,它慷慨大方;它习惯了武器战斗的声音,热爱它,追求它,被同样的兴奋所激励;它和主人在一起也很开心:射击的时候,表演武术的时候,跑步的时候,它也是精神饱满,神气活现。然而,它的温顺不亚于勇敢。它一点也不炫耀自己的凶残,它知道如何克制自己的动作:它不仅屈从于司机的控制,似乎还在注视着司机的颜色。它总是从主人的表情中按照印象冲过来,却又慢慢停下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是为了满足别人的愿望;这自然是一种放弃自我,遵从他人意愿的动物。它甚至迎合别人的愿望。它敏捷而准确地表达和执行他人的愿望。人们想让它感受到多少,它就能感受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东西总是处于正确的程度。因为它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力为他人服务,甚至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为了更好地服从而放弃自己的生命。

最重要的是,它是一匹天赋得到开发、自然品质得到人为改良的马,是一匹从小就经过调养,后来被训练为人驱的马;它的教育以失去自由开始,以接受束缚结束;这种动物被奴役或驯化的时间太长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的时候,它很少处于自然状态:它们在工作中经常戴着马鞍;人们从不释放他们的羁绊,即使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们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行走,它们身上总是带着被奴役的印记,往往还带着劳动和痛苦赋予的残酷痕迹:嘴里的皱纹被甲胄弄得变形,腹侧的伤疤被马刺留下或刮伤,蹄子都被钉子扎穿。他们的姿势不自然,是习惯被束缚的表现;现在摆脱他们的羁绊是徒劳的,他们也绝不会因此而显得更加自由活泼。是那些处于最和谐的奴役中的马,那些被喂养和崇拜只是为了炫耀和显赫的马,那些戴着金链子的马不是为了装饰自己,而是为了满足主人的虚荣心。他们的额头上披着华丽的毛发,脖子上编着细细的辫子,身上披着丝绸和黄金,这比他们脚下的马蹄铁还要侮辱马匹。

自然比人工更美。对动物来说,自由运动构成了美丽的天性。看看在南美各地自由繁殖和生活的马:它们行走,它们奔跑,它们腾跃,它们无拘无束,无拘无束;他们以无拘无束为荣,他们回避与人交往;他们不屑于被照顾,他们可以自己找到合适的食物;他们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跳跃,吃着四季如春的气候提供的新鲜产品;他们既没有一定的遮蔽物,也没有除了晴空之外的任何遮蔽物,所以他们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这比那些我们压缩了他们应该占据的空间,禁锢了他们的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净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养马强壮、轻盈、矫健;它们拥有大自然赋予的美,即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只有人力所能赋予的,即技巧和魅力。

这种动物的天性并不凶猛,它们只是英勇而凶猛。虽然它们比大多数动物强壮,但它们从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懒得和对方搏斗,只是把它们赶走或者踩死。他们也是群居而行,之所以聚在一起,纯粹是为了群居的快乐;因为他们无所畏惧,不需要团结起来抵抗侵略,而是彼此依恋,依依不舍。因为草木足够他们的食物,因为他们有足够的东西满足他们的食欲,因为他们对动物的肉没有兴趣,所以他们永远不会与其他动物争斗,也不会互相争斗,更不会争夺彼此的生活资料;它们从不追逐一只小动物或抢夺同类的东西,而这种事件是其他食肉动物通常互相争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相处,因为它们的欲望普通而简单,它们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没有必要互相嫉妒。

这一切,只要我们看看人们养在一起,成群吃草的小马,就能观察清楚:它们习性温顺,具有合群的品质,它们的力量和精神通常只有在比赛的表现中才会显露出来;他们跑步的时候都在努力领先。他们挣扎着过河,跳沟,练习冒险,甚至在看到危险时变得更有活力。而那些带头进行这些自发练习并愿意以身作则的马是最勇敢最优秀的,一旦被驯服,它们往往也是最温顺最温顺的...

在所有的动物中,马是最高大的,身体的所有部分都是最对称和美丽的。因为,如果我们把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比较,就会发现驴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笨重的身体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最大的动物,比如犀牛、大象,可以说只是未成形的肉球。下颚过度伸长是动物头部和人类头部的主要区别,也是所有动物最卑微的象征;但是,马的颚骨虽然很长,但是看起来不像驴,像牛。相反,它头部的比例是整齐的,这使它看起来很轻,这种外观正好与它脖子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似乎就想超越自己四足动物的地位;以如此高贵的姿态,它面对面地看人;它的眼睛闪闪发光,眼神很坦诚;它的耳朵也长得很好,不太大也不太小,不像牛的耳朵太短,驴的耳朵太长。它的鬃毛刚好衬着它的头部,点缀着它的脖子,给它一个强壮而英勇的外表;它下垂而丰富的尾巴覆盖并漂亮地结束了身体的末端:马尾辫与鹿和大象的短尾巴有很大的不同,驴、骆驼和犀牛的秃尾巴是由浓密而长的鬃毛制成的,好像这些鬃毛是直接从臀部长出来的,因为鬃毛很短的小肉椿。它不能像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尾巴是向两边摆动的,所以它有效地利用它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让它很苦恼,因为它的皮肤很结实,长满了浓密的短毛,但还是很敏感。

蒲松龄

阿宰回家晚了,担子里的肉都吃光了,只剩下骨头。途中,两只狼行进了很远。

消灭恐惧,把它扔向骨头。狼有骨头停,狼还从。重新投票后,后狼停了,前狼又来了。筋骨疲,两波合驱同。

屠很尴尬,他害怕被敌人攻击。谷野有一片麦田,田主赚得盆满钵满,满山遍野。屠乃本靠在上面,肩扛刀。狼群不敢上前,互相虎视眈眈。

小时候一只狼走了,前面坐着一只狗。时间久了,眼睛好像废了,很闲。屠暴起,挥刀斩狼首,数刀毙命。方想走,但转身向薪后,一个狼洞就在其中,意思是要地道进去攻击后面。身体半进去,尾巴只露出来。屠戮之后,他断股而死。是大灰狼在开悟前睡着了,把它盖起来引诱敌人。

狼也害怕,但是瞬间被杀了两次。野兽的几何图形是什么?别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