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实验中学师德楷模
一、选拔条件
1,道德事迹突出并有一定影响,工作踏实,服从安排,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勇于创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德才表现突出,量化考核得分居部前20%,班主任量化得分居部前30%。
3.男45岁,女43岁仍坚持在一线教学或担任班主任,积极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在群众中威信高,教学效果好。
第二,配额分配
七、八年级每个系选2人,九年级选3人。
三、选择方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员参与、民主推荐的原则。
2.级系根据遴选条件初步确定人选,并召开原级系全体教师会议,对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3.各级将投票结果报校长办公室审批。
四、表彰方法
1.师德模范作为学校授予的最高荣誉,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教师节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数额与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相同。
2.师德模范与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重合的,在表彰时另行颁发荣誉证书,只享受一次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