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重点高中学生奖惩规定

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项等级分为:班级奖、学校奖、上级教育部门奖。。奖励种类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状等。

每年评选一次校级三好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雷锋积极分子、优秀舍监。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选拔了省市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一)三好班级标准

良好的班风:班级形成了健康向上的氛围,有一个团结、坚强、进取的班委核心。班团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能独立工作。党团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敢于揭露和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行为,在同学中威信很高。全班同学都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社会公德。学生思想品德品行考核合格率100%,优秀率60%以上。没有坏学生,也没有辍学者。

学风好:全班学风好,勤学好问,互助互学,善于思考,乐于探索,做到老师在场不在场都一样,校检不一样,各科成绩在年级组和学校都名列前茅,30%以上的学生某方面特长突出。

活动好:班级经常开展健康多彩的活动,主题班、团拜会质量高,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科技活动效果好。全班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65,438+0,000%的学生体育达标,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了全体师生的认可。

(二)三好学生标准

1.在校期间是个好学生:学习目的正确,态度端正,积极进取,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心理健康,勤俭节约,全面发展,学习有特长。操行评价优秀,学习成绩优秀,体育成绩合格。

2.他是一个社会好青年:爱国守法,讲礼貌,诚实守信,爱护公物,注重公德,保护环境,助人为乐,主持正义,积极参加有益的活动,自觉抵制不良侵蚀。

3.在家做个好孩子:孝顺父母,生活自理,与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热心公益,服从命令,父母安心,邻居称赞。

(3)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

1,能以身作则,各方面堪称同学楷模。

2、责任心强,能自觉、认真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3.组织能力强,威信高,赢得了大多数同学的支持和信任。

4.操行评价优秀,学习成绩优秀,体育标准合格。

5.敢于向老师和学校举报学生的不良现象和行为。

(四)学习雷锋的积极分子标准

思想品德良好,能自觉遵守纪律,学习雷锋的优秀事迹,有一定影响。

(5)优秀户主的标准

思想品德良好,能够遵守宿舍的规章制度,协助班主任和宿舍老师开展工作,我宿舍学生无违纪行为,我宿舍获得宿舍学期评比前十名。对违反《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处分分为五种:点名批评、警告、记过、拘留、劝退、开除。

学生违纪审批程序:

点名批评由政教处提出并记录在案。

其他五种处分由政教处提出,班主任填写,政教处批准,通知学生家长。

警告、记过处分由政教处主任审批,家长签字。

留校察看处分由德育副校长审批,家长签字。

辞退、开除学籍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校长批准,家长签字。

惩罚条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全校进行点名批评。

不按时去教室,不听课,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比如听录音机,不说话。

在教学楼内从事体育娱乐活动,如打扑克、下棋、演奏乐器、拍球、踢毽子、大声播放录音机等。

在楼道里聚众吵闹,嘘嘘,跑跳,大吵大闹,留宿。

佩戴各种首饰,饰品,传呼机,手机,男生长发,女生烫发,染发,化妆,穿鞋。

不认真做间隔练习和眼保健操。

无故迟到回宿舍。

在教学楼吃零食和盒饭。

把球踢到墙上和护栏上。

在校园里骑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

扰乱课堂和自习课秩序。

抽一次。

喝一次。

考试违纪(交头接耳,偷看别人卷子)

进入网吧等不适合中学生的场所。

在墙上乱涂乱画,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污染环境。

观看和传播各种不适合中学生阅读的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

故意损坏书籍和实验室物品。

男女生交往不当,影响恶劣。

10,跳墙。

11,漏。

12,玩恶作剧有不良后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学生之间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认错态度良好。

考试作弊(传纸条,偷别人试卷等。,试卷将得零分)

破坏公共财产(赔偿更高的价格)。

违反校规,不教育,不尊重老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缓刑。

参与赌博一次。

参与迷信和伪科学活动一次。

寻衅滋事,打架没有后果。

勾结社会或校外人员殴打学生,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不足100元,主动归还,认错态度好。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开除学籍。

寻衅滋事打架致人伤残。

勾结社会或校外人员殴打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残疾)的。

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00余元。

早恋影响不好。

在缓刑期间,给予上述处分。

累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处分)3次。

注:1。学生如对学校的奖惩决定有异议,或认为学校认定的事实不清,可在3天内提出意见(程序:学生或家长-班主任-政教处-分管校长-校长办公会),学校将在2天内重新调查,并将结果告知学生和家长。

如发现学生有其他违纪行为,按上述规定执行。

学生的奖惩决定记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