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重庆容晖清华实验中学学生被刺死”引发的思考

1 2065438年6月9时34分,容晖清华实验中学高二学生牟某某(男,14岁)被蒋某(男,14岁)捅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的起因是两名学生被叫到班主任办公室接受纪律处分。期间,因二人发生争吵,姜某用灭火器将牟某颈部击伤,并用水果刀将其腹部捅伤。

残忍,已经令人震惊!

这让我想起了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青少年犯罪事件,如湖南省教师被杀案、山东省母亲被杀案、陕西省盗窃案、重庆团伙抢劫案、各地校园暴力案等。所有这些证据告诉我们,青少年犯罪不容忽视!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呢?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个是学校。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非常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部分青少年流向社会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中国虽然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但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是很多学校仍然存在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的教育质量,一个学校的教育质量,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一个老师的水平,都要用“升学率”来衡量和体现。学校里有A班和B班。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而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斥。因此,差距正在扩大。好学生一旦考砸了,就觉得没救了,没救了;差生坏了,厌学了,辍学了,这两种情况都容易出问题。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就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对学生处罚缺乏深思熟虑,处罚后放弃教育。

惩罚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是教育和挽救学生的一种手段。如果用得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让他们不敢再犯。如果运用不好,会让被惩罚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的情绪,进而自暴自弃,在邪路上越走越远,从而滑入犯罪的泥潭。

3、缺乏法制教育或流于形式。

学校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缺失是青少年犯罪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很多青年学生不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法律常识,不懂法,更谈不上守法。

看到有网友在这条新闻里评论说,都是学校的错,平时没有好的教育教学方法。在我看来,这种说法当然是错误的。当然,少年犯罪离不开他自身的原因。

?青少年的素质是决定他们是否犯罪的关键。有的青少年素质低,抵抗力差。自己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己游手好闲、游手好闲、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己的人格缺陷,幼稚的心理,自己的生活需要和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自己法制观念的缺失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刺激,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于是我看到网友在评论区指责家长的时候,有人说不是家长的事,是孩子自己的原因。但在我看来,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第三大罪是家庭。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孩子形成不良性格的基础,就像古人说的:“养而不教,是父之过。”这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事,他们往往是棍棒相加,缺乏耐心和细致的说服教育;第二,孩子长期的坏习惯,家长是管不了的,因为没有从早教开始,管得太晚;第三,父母对孩子失去信心,不愿意照顾孩子,顺其自然。第四,父母离婚后,孩子无人照顾,自己忽略或者没有时间为自己照顾孩子,使其流浪社会;第五,父母自身的不良行为直接影响到孩子,使孩子模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人们总结了一句话:“问题家庭来自问题少年”,真的很有道理!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原因很多。所以这个新闻稿不得不引起我们多方面的思考。学校和家长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观念,给他们一个正确美好的人生,振兴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