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万象中学
212年,方祥琦向上蔡县财政局申请拨款80余万元修建万象中学西路,并有权威部门签字。
公路实际造价不足20万元,方祥起侵吞国有资产60多万元。
上蔡县纪委介入调查此案后,没有结果。将案件移交上蔡县公安局。上蔡县公安局为何对事实清楚、罪行明确的职务侵占罪迟迟不立案。难怪方祥起威胁纪委和公安局要花钱摆平。没人敢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有钱能得到人民公安的保护吗?这是中国的法制社会吗?方祥起的伞是谁的?
这年头社会公平正义在哪里?强烈要求各级领导重视此案,
尽快查处,惩治犯罪,取信于民,弘扬正气,惩恶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