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才引进政策
一、招聘名额
从事业单位引进504人,其中市直122人(含企业周转工作8人),县区382人。全市引进企业88家。具体地点、岗位条件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2)年龄条件
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满足公告和帖子列表设置的具体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相应的要求:
1.所学专业与职位表设置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原则上按学科类别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市级主管部门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学习后,方可报名。
2.对于获得多个学位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嫌疑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
2.被开除中国* * *党籍或公职的;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各种考试中的舞弊等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天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各类订单、定向、项目人员;天水市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聘用的合同期内人员(含人才引进登记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5 .近两年参加我市引进人才,面试通过后,放弃各方面拟聘用资格。
6.法律、政策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第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0日8:30至6月31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即在甘肃党建天水平台()、中国天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网()和新天水网站()上打开天水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公告,点击下方“网上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天水市2023年第一批人才”。其中,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所在高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以及相应的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职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或市级及以上行业部门同意;企业职工必须经单位批准);留学人员需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外国(境)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报考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县事业单位报名,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在本市注册的企业,由用人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缺少报名所需上传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通过。报名窗口关闭后,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专项评审暂行办法》范围条件并通过考核的博士生或特殊人才,不受被引人才数量和时间限制,视具体情况直接面试(需教师授课)。
(2)考试和评估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等形式,对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量化(可设置基本合格分数线),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县教育卫生系统综合设置的岗位,由考生按照成绩高低、人才多少的顺序依次选择。前几名考生放弃资格的,按成绩等额递补。
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可增加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进行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体检
由县或市主管部门组织。县区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市直单位在三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最新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分不足80分的不予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5)调查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调查组,由主管部门或者用人单位成员担任调查组组长,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查阅有关文件和人事档案,提出明确的调查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学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分不足80分的不予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就业宣传
对符合条件的人选,经市级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资格审查后,由各县、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工作。凡被发现在各方面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并经查证属实的考生,以及因非客观因素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取消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必须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辞职或转岗。三年内有辞职意向的,提前1个月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合同或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追回各类奖金后再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政策支持
(1)身份和薪酬待遇。
1.机构引进人才。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天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符合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岗位匹配情况提出录用意见。在岗位空缺和岗位匹配的基础上,已录用到管理岗位且表现良好的博士生、硕士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发挥好作用的博士生可直接列入市领军人才二级。表现好的将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进行后续培养。引进到县级事业单位的,可参照市级做法落实相关待遇。
2 .市属企业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享受相关工资待遇。重点工业企业(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电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六个领域的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通过全市人才集中引进计划自主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备案;其他领域的市属国有企业集中引进,由市政府SASAC管理,用人企业可在市属企业范围内交流使用。对工作满5年且表现良好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按有关规定程序,公开招聘到市、县、区事业单位工作。
(2)社会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实行“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3)项目支持。优先推荐省市人才项目。对高层次人才主导或参与的重点人才项目和科研创业项目,经认定后实行“先支持,后补助”的财政支持制度,按规定给予项目财政支持。
(4)职称的认定。博士研究生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或在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认定为副高级职称,在农村工作的,可直接聘(用)副高级职称;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或在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研究生,可评定为中级职称,在农村工作满5年,能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且表现优秀,符合相应业绩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5)住房补贴。“一流大学”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以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中规定的42所高校为准),分别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10万元。对医院全日制引进的医药卫生专业博士生、硕士生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分别提供住房补贴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通过全市人才集中引进首次全日制引进我市企业的重点工业企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天水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654.38+05万元、654.38+00万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租赁住房的,分别给予5.4万元、3.6万元租赁补贴,分三年平均发放。住房和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参加报名、考试、资格复审和体检。
(2)报名后,报名者必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未按要求参加全部程序,将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驻市委组织部的天水市纪委纪检监察组将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请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咨询电话:
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8-8287401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8393601
钟* * *天水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8-8214582
钟* * *天水市麦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8-2732452
钟* * *巫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8-3429815
钟* * *甘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8-5630077
钟* * *秦安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8-6523541
钟* * *清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8-4957324
钟*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8-7886118
监督电话号码:
天水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938—832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