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惩罚中学生犯罪
不满十四周岁的中学生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情节恶劣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何处罚,根据其构成的犯罪确定。犯上述罪行以外的罪行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放生罪的。
危险物质罪应当按照构成该罪的罪名处罚,犯上述罪以外的罪的,不予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犯罪,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构成的犯罪决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中学生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放生的。
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起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开展专项纠正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