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哈密市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教发〔2020〕8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鉴定范围
教师教育毕业申请认定为教授与本专业相同(相近)学科、板块的中国公民,或者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哈密市户籍或哈密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在哈密市全日制普通中等、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三)驻哈密市的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
(四)在哈密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无犯罪记录的,可在其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哈密师范院校就读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师范生相应政策。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大陆(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鉴定条件
(一)思想道德状况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的学历。
(三)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中的B级及以上(申请汉语科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达到A级及以上)。
第三,时间安排
(一)哈密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6月8日-7月31(在此期间,各区县认定机构结合工作实际设定同级网上申报时间)。
(二)哈密市2020年春季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确认时间:6月8日-7月8日。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9;
2.体检时间:2020年6月19-6月24日(体检表见附件)。
3.体检地点:哈密市人民医院
4.确认及复审时间:2020年6月28日-7月3日(春季教师资格确认采用网上复审)。联系人:马电话:2253059。
四、照片要求
从2020年春季认定开始,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持有人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过适当延长网报、体检时间和网上审核材料,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全、有序和万无一失。
(2)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2020年下半年的公告》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免试)。
(三)2018上半年至2019下半年分批参加教师资格笔试(即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统考,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笔试科目有效期延长1年),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2月30日65438+3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期延长1年。
(四)认定机构要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帮助考生及时了解新的政策和要求。
(5)减证便民。取消教师资格申请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所需材料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核实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六)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确保质量。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