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20xx年春季学期要来了。为科学准确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 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886号,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的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

首先,开始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xx-20xx学年普通中小学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20xx-20xx学年普通中小学开学时间为X月1(高三为X月10),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厌战、侥幸和放松,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经验,压实责任,织密防控网;加强监测,准确掌握师生健康状况;精准施策,精心防控开学前疫情,防止校园聚集性疫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专班负责协调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疫情防控薄弱环节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强化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合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主任,下同)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帮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学校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确保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原则上,开学前14天,师生不得离开居住地或出行。准确掌握所有师生(包括保安、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教职工等)的行踪和健康状况。)春季返校前14天内,并进行健康监测。开学和返校前14天内在国外(含港、澳、台)居住的人员,入境后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健康监测和管理。

在中国高风险地区居住过的人员(以国务院在官网实时通报为准)应在家观察14天;在中国高风险地区生活过的,返校时必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道“绿色代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报告。在新冠肺炎被确诊或隔离的教师、学生和员工应暂停返校,只有在治愈或解除隔离后才能返校。

五是严格执行健康申报。65438+开学前0周,组织全体师生关注微信官方账号“深圳教育”,市教育局,在下方菜单栏“健康申报”选项中申报信息。只有申报合格,你持有“深我有你”健康绿码,才能返校;不符合条件的,应在班主任和校医的指导下进行申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第六,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未雨绸缪,密切关注新生健康状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严格执行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监督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疫苗;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在校园内接种流感疫苗。

第七,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学生提前返校;加强学校应急值班和住校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第八,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预案,提前准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妥善保管和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种防疫物资,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学校要提前做好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和消毒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和通风工作。

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暂停配送进口冷链食材,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和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和消毒;与公安、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对校园周边进行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我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开学前一周,各区返校学生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落实准备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区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学校及课后工作措施

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两手抓”“双提升”,以最严格的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常态化。

首先是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学生入学前应在家长的指导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和在校门口要严格执行“一日三检”,所有人员入校都要进行体温检测。进入学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手消毒剂进行消毒;学校医疗室负责指导师生体温检测和健康观察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上报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和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跟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健康状况并及时跟踪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周末在家重点监控学生健康状况,如有发热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学。

第三,根据疫情情况,校园相对封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快递、包裹无接触投递,外卖禁止进入校园。需要进入学校进行常规工作的(如学生体检、近视和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计划、四点半上课等。)应在落实学校人员健康管理(持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条件下录取入学。

四是师生应随身携带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不必在校园内佩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包括竞走课教学、体育课联系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和功能室开放等。);一般不组织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必要时,应根据辖区疾控机构的判断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策。

五是加强用餐管理。对在家吃饭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于在校就餐的师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食堂就餐、统一配餐、非高峰就餐、区域就餐等方式,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给餐具消毒。

第六,扎实开展新时期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严格按要求落实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保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收集并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废弃物。

第七,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学校要在开学前对师生员工和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有知有应;开学后,继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良好美德。

第八,继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校一把手负总责,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准确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

认真举办“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营造宽松安全的学校氛围;除初三、初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科目考试;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发生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院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准确、稳妥开展发热病例救治工作,准确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救治和信息发布程序。普通传染病不公布,一般传染病由相关部门按既定程序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必须按程序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第十,当学校所在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按照城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实施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要求与上级最新发布的要求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