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

一.导言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黄海之滨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民委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是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唯一的民族高等院校,也是唯一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的民族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84,由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批准成立。

学校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文法与科学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4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六大学科门类。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大学英语改革31示范院校之一。2007年6月,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学校科研实力雄厚。近年来主持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50项,在全国民族高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生,包括港澳台地区。现有学生1215人(其中设计学院学生710人),教职工860余人,其中8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8%以上具有博士学位,5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计学院现有教师54人,多名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热心设计教育,设计能力强,承担过青岛极地博物馆、大连“发现王国”主题公园、老虎滩极地博物馆、森林动物园等造价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的主体设计工作。

设计学院有艺术设计、动画、工业设计三个专业(2009年暂不招生)。它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遵循以人为本的教育宗旨,以人格塑造和专业教育为载体,最终实现人格塑造的目的。学院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一年级阶段为公共平台教育,各专业学生接受设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统一培训。从第三学期开始,艺术设计专业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素质、性格、倾向、爱好等特点,通过双向选择进入各专业工作室进行学习。本专业提供产品设计、平面设计、景观设计、室内空间设计四大方向10工作室。工作室导师均为具有丰富国内外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动画专业的学生在大四的时候会设置动画、影视、静帧设计、动画产品四个大方向。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特色办学的理念,根据各族学生的实际开展教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三年来,全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3300余项,其中1560项获得省级学科竞赛奖,453项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2008年国际微软“创想杯”科技竞赛中,计算机学院的郭鹏获得编程竞赛全国第一、世界第二名,并获得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设计学院的学生获得了多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奖项:德国红点设计奖、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金奖、镇海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金奖。很多艺术类毕业生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就业。毕业生在中央、地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实力较强的设计公司工作的人数逐年增加。所有艺术类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八年超过90%,在全国民族高校中排名第一,在辽宁省高校中位居前列。

二、专业和方向

2009年招生专业:艺术设计,动画。

艺术设计专业开设产品设计、平面设计、景观设计、室内空间设计四大方向,专业工作室10。

动画专业开设动画、影视、静帧设计、动画产品四个专业方向。

三、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设计、创作、教学、科研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在设计、科研、生产、管理部门从事产品设计、美术设计、影视动画等工作的综合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四、主要课程

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设计、色彩学、人体工程学、创意、平面立体表现与技法、造型基础、市场营销、心理学、设计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产品设计、系统设计等。

动画专业:设计描述、设计色彩、动画表现、动态视觉设计、影视语言与实践、动画设计、影视设计、漫画设计、交互设计、专业专题等。

动词 (verb的缩写)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备;少数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均可入学。

六、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艺术专业学生260人,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学生100人,动画专业学生160人。根据教育部文件(教科[2008]14号)规定,省级招生计划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布情况按比例分配。

七、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要求,具备参加全国高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报名考生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统考合格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的除外)

八、专业考试报名方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省出具的艺考合格证明,认真填写我校专业考试报名卡。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考生户口簿、身份证、高考报名表上的姓名一致,邮寄地址和联系人必须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报名时需要交两张正面相同的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

3.附加测试费:150元/人(按辽宁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

4.面报时,考生必须按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地点和时间见附件1)。

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河北省考生只能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报名参加我校的考试,考点只接受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江苏省考生只能在南通大学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郑州106中学考点只接受河南省考生参加考试。

6.根据辽宁省招生办的要求,辽宁省考生只需参加省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7.考生报名时必须具备资格。考试合格后,领取艺术类专业准考证。

8.考生凭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将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九、考试科目

1.艺术设计:色彩(2.5小时)、设计基础(3小时)

2.动画:色彩(2.5小时),动画基础(3小时)

3.并发报告:颜色(2.5小时)和综合基础(3.5小时)

X.合格证书签发办法

1.证书发放比例: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司[2008]14号)要求,艺术类专业考试证书按照1:4的比例发放。

2.学校将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于2009年4月1日向合格考生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通知考试结果。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办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手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联考。

3.已领取我校证书的考生应及时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主页()和当地高考招生部门网站查询合格信息。

XI。录取方法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实行按专业招生。

3.录取原则:

①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 40%+全国高考文化课成绩* 60%。

②计算综合成绩时,辽宁省考生专业课成绩按辽宁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计算,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专业课成绩按大连民族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计算。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首次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破格录取:

(1)全国高考成绩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20分以上,并取得大连民族大学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或取得辽宁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

②辽宁省考生专业统考排名前200名,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

(3)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总成绩在所有考生中排名前20名,在全国普通高考中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④取得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江南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南京美术学院、东华大学、广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Xi美术学院设计相关专业学校考试合格证书,同时名列设计相关专业前20名(不含专业方向),全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5.在同样的情况下,少数民族候选人享有优先权。

6.文化考试、专业考试缺任何一科者不予录取。

7.档案中无政审表、体检表及相应的《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明》的,不予录取。

8.录取期间,不接受考生邮寄的档案材料和文化考试成绩。

十二。复习方法

为保证新生质量,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者进行抽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录取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学费标准

2009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为1万元/年。

十四。学生管理

1.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四年。考试合格者,修满学分,颁发毕业证书,符合相应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2.学生管理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和我校的规章制度执行。

3.学生毕业时,按国家规定的政策就业。

4.艺术专业的学生,第三学期要给自己配备1台电脑。

十五、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方法

考生可在2009年4月后拨打0411-8761119、87656067进行电话查询或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查询。

邮寄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116600网址:www.dlnu.edu.cn(考生可直接下载招生简章)。

电话:0411-87614119 87656067传真:0411-8761419。

联系人:袁老师、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