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34所民办中小学最新收费标准。

现代快报讯(记者舒/摄)5月23日,南京市发改委、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的通知》,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实施。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实行分类分级最高限价,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赠。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南京市民办中小学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南京市实行分类分级定价管理。收费标准分为两类(普通班和高中特色课程)和三个档次,每个类别和档次都制定了较高的收费标准。普通班、小学、初中,一年级不超过28000元/生/学期,二年级不超过1.9万元/生/学期,三年级不超过1.0万元/生/学期;高中不超过3万元/生/学期;高中特色课程不超过5万元/生/学期。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调整后,最高限价收费标准低于杭州,与苏州持平。

民办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分类分级收费标准申请,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根据教学管理、社会认可度、收费标准、学生生源地经济状况、投诉举报等情况审核具体分类分级收费标准,市发改委备案收费标准;办学满3年(含3年)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普通班原则上不得申请档费。调整收费标准后,民办学校应在3年内保持稳定。

基于进一步规范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化发展、满足家庭多样化教育需求的总体考虑,从今年3月开始,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开始酝酿对民办中小学现行收费政策进行调整。收费政策调整后,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学生老办法”。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款。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通过媒体曝光,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依规对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民办中小学通过设立公告栏、门户网站等方式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