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课赚取收入是老师的权利吗?

几乎每个假期之前,教育部都会对老师的补课行为说不。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再次发文,重申严禁教师暑期补课,要求各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教师补课“零容忍”。然而,在假期中,从我从各个地方得到的反馈来看,有些地方把该文件视为方上的一把剑,而另一些地方则把它视为稻草人。

“确实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总体情况并不乐观。因为检查一来,老师就不补了;但是新闻之后,我该怎么办还是怎么样?我只是比较谨慎。我每年都检查,每年都检查。”广东省一位关注教师补课多年的人士告诉笔者。

老师补课的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复杂。比如教师是考察的对象,但是这个群体好像很委屈。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政府严禁补贴,本来是为了减轻学生负担,家长却不领情。更纠结的是,政府为此付出的管理成本不小,很难有大的回旋余地。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调整思路,改变过去“堵”的方式,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呢?这里的“疏”是建立课外有偿补课申报制度。

这种方法现实吗?这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把握现状,客观评价;二是明确教师权利,消除理论障碍,形成* * *知识;三是如何实际操作。当然可以先试点。

老师补课,内幕触目惊心。

老师补课的问题有多严重?我们还没有看到官方的调查报告,但从三个时期可以看出:高中补课需求最强烈,基本上是“市场”运作,老师无法影响学生的选择;小学的问题严重,小学生年幼无知,老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各种社会的批判和厌恶主要出现在这里,性质真的不好;初中介于两者之间。

教师补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老师自己做,在家里其实是“1对1”。另一种是和社会辅导机构合作。情况比较复杂,特别是大班。业内人士会告诉你,合作方式不下10种。玄机是“内外结合”,偷偷分,包括一个学生工资多少,上课不专心,不给你“小鞋”补课。

有人把化妆老师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招牌班”,可以促进一个补习机构的繁荣,一年盈利80万左右,很多据说上百万,所谓万里挑一;第二类是“大人物”,年利润40万左右,千分之一;第三类是“小康阶层”,年利润约65438+万,百里挑一;第四类是“勤快型”,年盈利几万或几千元,多为“1到1”,这样的老师占90%以上,至少在高中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几乎所有的招牌都是高中的顶级老师。同时,学科之间严重失衡,理科普遍比文科更受欢迎。小学段没有形成这样的市场,初中段主要是考前周期性出现。

综上所述,能让人眼红的初高中老师,也就是“大人物”以上,应该说是千里挑一。小学老师一般都很“和谐”,据说最赚钱的是5倍工资,一年20多万,真的可以毁了他们的名声。但是,大部分老师真的没有社会想象的那么惨。如果这个结论是客观的,那么之前的政策似乎有点“眉毛胡子一把抓”。

目前教师的经济收入并不高。2065438+2005年7月之前,差不多有十年了,教师工资增长缓慢。一个教了30年的高级教师,工资3000多,加上绩效工资,一个月大概4000左右。应该说这个收入水平最多等于当今社会的平均水平。“老师也想买房送孩子上学,可那点工资能干什么?”经济收入低应该是一些老师不择手段补课的动机。

据分析,目前我国中小学补习市场的市值每年在6000亿以上。这个市场真的很有吸引力。但有点尴尬的是,政策允许人们进入这个市场,比如退休教师、失业大学生,但这些人并不具备相应的实力。换个角度说,这个市场离不开公立学校的老师。这样,公办教师的介入自然难以禁止。

有家长说:“我们是普通人,孩子进不了好学校,享受不到优质资源。现在,花一点钱就可以上老师的课。我们也愿意。”的确,名师是稀缺资源,尤其是名校的名师,他们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包括个人风格,真的是普通学校的学生很难享受到的。课外辅导为他们提供了这种方式和可能性。也是市场条件下的另类教育公平吗?而且,成为大腕级别以上的名师真的不容易。这种“灰色”收入是否也是名师价值的一种展现方式?

补课创收是老师的权利?

以前禁止有偿补课的政策肯定是对的,但如果“一刀切”,必然会有副作用,最突出的就是老师的权利。

星期六、星期天和法定假日应该完全由教师支配。在此期间,老师所做的事情,无论是逛书店还是给学生补课,理论上都不应该被干涉。当然前提是学生自愿。

一些基础薄弱的同学,对于一些在课堂上无法快速理解和掌握的知识,无疑是一种必要的补充。所以,教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适当的工作来满足社会的这种需求,是否合理?这应该和医生多点执业差不多。

有人认为教师的周六日,包括两个假期,不能属于教师本人,因为国家给教师发的是月薪;所以老师随时补课都是违法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教师补课应该是为了公益,否则有违“师德”。这种观点是有道理的,但我们还是以高尚的道德来看待现实问题。现在是市场经济,教师的劳动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教师是一种职业,可以有职业硬要求,但不能有道德硬要求;后者只能提倡,而且应该大力提倡。

该堵的堵,该疏的疏。

老师补课最麻烦的是,既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又加剧了应试教育,造成很多乱象;也有很多合理的诉求和元素。沿用多年的“一刀切”高压政策显然有些粗糙,甚至连后者这种正当的社会需求都“禁止”了。

现在是否可以采取申报制,由教师自己申报,经学校同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批,或出具证明,或签订协议,接受各方监督管理,简直就是透明。

当然,实现这个理想目标并不容易,需要整体考虑:

首先明确“两条高压线”:一条是严禁违背学生意愿使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补课;我们必须认真整顿接触者,直到我们考虑他们的“饭碗”问题。另一个是严禁占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不能影响工作。

其次,在职教师可以在社会辅导机构上课;但是,严禁我设立类似机构。同时,外出上课不报也被认为是违法的。

第三,政府成立相关管理的常设机构,让这项工作常态化,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明确的操作规则,尤其是那些难点细节的界定和处理。

第四,补习市场鱼龙混杂,可以以此次工作为契机,改变补习市场的无序状态,禁止乱收费,提高办学门槛,严格规范监管,努力改善其应试生态。

第五,最终的出路是全面改革,综合治理。比如补习市场的高温只是表面特征,病源还在身上——对应试教育的狂热。所以,真正提倡素质教育,才是让学生在假期选择博物馆、图书馆多于补习机构的唯一途径。比如教师待遇普遍需要大幅提高。比如补习市场和学校教育要作为一个整体。

的确,采取这种所谓的“疏”的方法,问题未必能轻易解决,反而可能带来更多的麻烦和困惑。但是,这毕竟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本文转自山西省教育科研院研究员张增健(原名《申报制度或试图一刀切禁止教师补课,欲斩尽杀绝》)。

总结:老师补课,1是生活的需要;2.是市场需要;在不影响起码师德的前提下,补课不一定是坏事。关键看国家政策如何导向。相信在从“放任”到“严格管理”的改革下,国家和地方政府下一步一定能制定出合理的方案,既能保证教师多劳多得,又不影响课堂上最起码的教学质量,这将考验上层阶级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