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学区住房新政
法律分析:各区住建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要切实做好新建成品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溧阳市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实施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申请成品住房预售许可的,尚未完成标准样板房生产交付的,应当在销售现场公开展示经图文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装修施工图、主要材料、部位、设备及清单,并做好现场形象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照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制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